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黑龙江大学第二十五届“校园最佳”大学生的通知》文件相关要求,文学院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经学生自愿报名,学院初评,拟向学校推荐以下9名同学参加黑龙江大学第二十五届“校园最佳”大学生评选,现予以公示如下:
公示期为2021年3月20日至2021年3月22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文学院党团办,电话:86604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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