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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召开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考试工作会议
2023-06-29 19:05 文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期末考试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组织工作,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文学院于2023年6月28日下午13:30,在学院750会议室召开期末考试工作会议。会议由副院长刘宇主持,学院领导班子及全院教师参会,部署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传达学校对于期末考试的相关规定。

会议开始,学院党委书记孙艳华首先代表学院领导班子强调了本次会议的重要性,希望老师们一定要认真执行学校的管理规定,保证期末考试顺利进行。学院由领导班子、教务办、党团办共同组成的学院考务组也会加强对考场的巡查,一经发现问题,将严肃处理。

副院长刘宇就校审核评估督导专家在学院检查时发现的问题向全体教师进行逐一通报,针对学院目前在试卷命题、试卷评阅、考试文件规范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方案。刘宇副院长接着传达了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及学校期末考试工作会议的具体要求,强调全体教师要高度重视本次期末考试工作,充分发挥好考场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明确考务工作的重要性,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严肃考场纪律,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最后学院教务办主任吕晴通过PPT和与会各位教师共同梳理了《黑龙江大学本科考试工作条例(修订稿)》、《监考须知》、《黑龙江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等文件内容,并且着重强调了主考、监考的各项工作流程及时间节点。


    文学院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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