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黑龙江大学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的方案》,5月22日,文学院党委在汇文楼750会议室召开党纪学习教育宣讲会。本次会议由省纪委监委驻黑龙江大学纪检监察组副处长李晓源主讲,文学院党员师生参加会议。会议由文学院党委书记孙艳华主持。

李晓源以此次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意义为出发点,详细解读《条例》中的重点内容,引导全体党员师生认真学习“六大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准确掌握党的纪律规矩和党员行为准则,并结合典型违纪行为警示教育案例帮助党员师生正确认识遵规守纪的重要意义。她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全体党员师生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将党纪学习教育进一步引向深入,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
孙艳华在总结中强调,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文学院全体党员师生要自觉学纪、准确知纪、心中明纪、严格守纪,以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工作全面从严,坚决做到学习党纪、敬畏党纪、遵守党纪,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期望和重托。

本次党纪学习教育宣讲会的召开,切实提升了文学院党员师生的政治素养和纪律意识,强化了严守党规党纪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下一步,文学院全体党员师生将严格按照党章和新修订的《条例》规定,知边界、明底线,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浓厚氛围,切实把党纪学习教育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文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