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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2024年选拔转专业考试通知
2024-06-19 16:52  

一、考核方式

笔试+面试。总成绩(百分制)=笔试成绩×70%+综合面试成绩×30%,按总成绩确定接收名单。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达到 60 分及以上),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计划接收人数的 150%进入面试;参加笔试人数未超过计划接收人数 150%的,在笔试成绩及格的前提下,参加笔试的全部考生均进入面试。面试采取专家组打分方式,计分方式为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 60 分者,不予接收。

二、考核内容

笔试:采取百分制,考核 2 门课程。其中汉语言文学专业考核中文评论写作(50%)、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5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考核中文评论写作(50%)、汉语国际教育专业综合(50%)。

面试:采取百分制。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包括考生的现实表现,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2.科研创新能力测试。主要包括学生对专业的兴趣取向,对学科前沿问题的了解程度,文学功底,文字的分析和处理能力等。

三、材料提交

初审合格的考生(详见附件)请于6月20日15:00前将下列材料提交到汇文楼748文学院办公室:

(1)《转专业审批表》一式两份;

(2)本人成绩单;

(3)个人简历(内容自定)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学生务必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或者校园一卡通参加笔试、面试。

笔试:6月23日 汇文楼743

8:30——10:00 中文评论写作

10:20——11:50 汉语言文学专业综合

面试:6月25日 8:30 汇文楼750 文学院会议室

面试名单在笔试结束后会通过文学院网站公布;面试顺序,面试当天现场公布。

五、监督机制

1.学院选拔转专业工作在黑龙江大学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接收的原则,加强管理,严格程序。

2.学院对初审合格考生名单、考试合格考生名单、拟接收考生名单及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学院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报考或接收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转专业资格。

4.学院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5.如发现违规行为,请拨打举报电话:0451-86604708,13604514232。

附件【文学院2024年选拔转专业初审合格名单.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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