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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黑龙江大学第十二届普通话大赛的通知
2026-09-09 10:58 文学院 

2026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了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战略部署,落实“十五五”规划纲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和质量提升行动”要求,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黑龙江大学教务处、文学院、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黑龙江大学)决定联合举办黑龙江大学第十二届普通话大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目标

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宣传周的通知》精神,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和普通话水平,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完善学校推普周活动。

二、大赛主题

依法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奋进强国建设新征程。

三、参赛对象

全校在读学生,不限年级,个人报名。

四、比赛内容

(一)初赛内容

1.红色作品诵读:

1)内容要求:根据提供诵读材料自选一个篇目进行诵读(见附件1)。

2)形式要求:

① 选手自行录制视频,视频格式为MP4,横屏拍摄,清晰度不低于720P,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不可后期配音,并配以字幕,参赛者须出镜,可适当配乐。

② 视频开头须注明作品名称,参赛者专业、班级、姓名等信息。参赛视频作品以学院+年级+专业+姓名命名。

2.报名方式及时间:请各学院于9月1417:00前将附件2xx学院第十二届普通话大赛信息汇总表》、所有选手参赛视频打包发送至邮箱2024065@hlju.edu.cn,邮件标题注明“XX学院普通话大赛”。

(二)决赛内容

1.红色经典诵读

参赛选手根据大赛指定的题目自选其一,由评委依据选手在诵读作品时展现出的普通话水平、诵读技巧和选手的仪表仪态等项目进行评分。

2.红色影视剧普通话配音

参赛选手自主选择配音作品,配音视频需选手提前做好消音处理。比赛前联系主办单位过审,现场配音形式两种:

形式一:独立表演,即独白配音;

形式二:合作表演,即对话配音,选手可自行选择助演搭档合作完成。

3.即兴演讲

演讲题目范围由大赛指定,请选手根据现场抽取的题目发表即兴演讲,演讲时间为2分至2分30秒。由评委依据选手的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情况和选手演讲时的形象风度等项目进行评分。

4.决赛时间和地点2026年9月2318:00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决赛具体比赛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

大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若干,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大赛将为获奖选手颁发获奖证书。

大赛联系方式:初赛:尹若男15124615004

决赛:董爱丽13115317707

教务处

文学院

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黑龙江大学)



附件【附件1:《黑龙江大学第十二届普通话大赛初赛诵读篇目》.docx已下载
附件【附件2:《黑龙江大学xx学院第十二届普通话大赛信息汇总表》.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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